所謂“守法”,是守法的壹個基本要求。要求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政黨、武裝力量和全體黨員、幹部、群眾都要嚴格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
2.“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對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基本要求。
它要求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認真執法,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執法權力,堅決打擊和懲治壹切違法犯罪行為,盡職盡責。因此,“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關鍵。
實現法治
1.完善法治社會組織,增強其作用。
涉法社會組織是法治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重要環節,是宣傳法治的重要方式。比如律師組織、公證機構、法律援助組織、法律公益組織等領域的社會組織。
這類社會組織的活動直接關系到法律,也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公民、組織和機構。在法治社會,社會矛盾和利益分配主要通過法律手段和司法手段解決。這些與法律有關的社會組織可以提供重要的法律服務和法治教育。
2.進壹步完善和創新基層法制。
從我國目前的法制環境來看,基層民眾,甚至基層權力行使者,甚至少數領導幹部,法治意識依然淡漠,人治習氣依然嚴重。當發生利益沖突或社會矛盾時,運用法治手段解決問題的情況並不常見。
對此,應在進壹步完善基層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創新法律服務體系,如通過支持、掛靠、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等方式,向基層派遣法律工作者,如法治副院長、副廠長、駐廠法律顧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