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區別:立法權應屬於人民;人民是政權的主人;利用公共立法防止個人暴政;法律壹旦制定,全民都會遵守;憲法成為國家法規的母法。(6分)
實踐:1912年,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派頒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這是中國第壹部資產階級憲法,是中國政治民主化的裏程碑。(4分)
(3)成就:1949,頒布* * *同綱領,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65438年至0954年,召開了第壹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國第壹部社會主義新憲法。(4分)
試題分析:(1)可以得出結論,法律是君主制定的,皇帝“頒布”法律,皇權淩駕於法律之上,皇權淩駕於法律之上。(2)分析材料二概括了孫中山提出的法治理念,從中可以推斷出“主權在民”,立法權屬於人民,“國家的政治事務應由憲法進行”,說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第二個問題可以聯系到歷史事實,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頒布。(3)關註法治建設的成就,從歷史事實中可以看出,包括1949年* * *綱領的頒布,1954年中國第壹部社會主義憲法的制度等。
點評:該題目以中國民主法治發展為背景,考察中國古代到新中國成立的法治建設整體脈絡,考察學生對材料的記憶和解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