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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什麽意思?

1.法治思維是指以法治的價值和精神為指導,運用法律原則、法律規則和法律方法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法治思維包含以下四層含義:

法治思維以法治的價值和精神為指導,蘊含著正義、平等、民主和人權的理念,是壹種正當性思維。

法治思維是基於法律原則和規則來認識人們行為的規範性思維。

法治思維是壹種可靠的邏輯思維,依靠法律的手段和方法來分析、處理和解決問題。

④法治思維是符合規律、尊重事實的科學思維。

因此,法治思維是壹種融合了法律的價值屬性和工具理性的高級法律意識。

2.法治思維的基本內容

法治思維主要表現在價值取向和規則意識兩個方面。價值取向就是如何看待和對待法律,規則意識就是如何看待和對待自己與法律的關系。壹般來說,法治思維主要包括: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公平正義、權利保障、正當程序等。

(1)法律至上:是指國家或社會的所有規範中,法律地位最高、效力最廣、強制力最大的規範。

(2)權力制約:是指國家機關的權力必須受到法律的規範和制約,即要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3)公平正義:是指社會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社會全體成員中的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壹般來說,主要包括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救濟公平。

④權利保護:主要是指對公民權利的法律保護,具體來說就是對公民權利的憲法保護、立法保護、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

(4)正當程序:表現為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參與性、公開性和時限性。

上圖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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