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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維是壹種什麽樣的思維?

法治思維就是判斷是非,用法律處理事務的思維。

法治思維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簡而言之,法治思維是將法治的各種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基於法律規範的邏輯理性思維方式。因此,法治思維需要以法治理念為基礎。

常規思維需要制定好的法律,執行好的法律,遵守好的法律。法律的制定需要貫徹平等原則,不允許個人或團體將其特權合法化;法律的實施應貫徹平等原則,任何人都不應淩駕於法律之上,享有法外特權。

法治思維的意義

1,法治思維就是規則思維。

法律實際上是壹種規則。法律規則是明確的、穩定的、可預測的,可以為人們提供基本的行為準則。有了這種法律思維,人們對自己乃至他人的行為及其法律後果有了壹個穩定的預期,就會相應地調整和規範自己的行為。

2、法治思維是平等思維。

法律的壹個重要價值取向是平等,即權利平等、機會平等和規則平等。平等思維要求每個人摒棄特權思想,自覺把自己置於法律的監督和制約之下。

3.法治思維就是權力受限的思維。

制約權力的思想要求制定科學的體制機制來制約權力,使權力的行使有明確的邊界。按照法治,權力體制和機制必須保證權力在相互制約的前提下相互配合。

4、法治思維是程序思維。

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重要保障。程序性思維要求對問題的分析,尤其是對問題的處理,都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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