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是:
起草稅收法規及其實施細則,提出稅收政策建議,會同財政部上報下達,並制定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稅收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的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組織落實稅收和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的征管責任,力爭應收盡收。
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研究中央和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總的稅負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稅收業務和稅收征收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
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並監督實施納稅人權益保護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制定稅務代理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