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四卷,每卷150,總分600。試卷1、試卷2、試卷3為機讀選擇題,試卷4為筆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和討論題。
考試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書面申請。
6月165438+10月10,司法部公布客觀題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考生可在司法部網站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
擴展數據:
考試的主要測試內容
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白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
百度百科-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