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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的含義包括

法律分析:1,法律必須是公開的,為公眾所知;

2、法律必須具有普遍性,法律不能專門為某些人制定,必須平等適用於所有人;

3、法律必須具有可預見性,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必須基於事先公開化、制度化的程序規則,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4、法律必須明確,必須為公眾所知曉和理解,不能含糊;

5.法律必須沒有內部矛盾,不僅在同壹法律內部,而且在不同法律之間;

6.法律必須合理實用,不能要求公民做他們做不到的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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