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人身保護令是有效的,是通過發揮司法判決教育的示範功能,探索將家庭暴力預防延伸到婚前、離婚後和精神暴力領域。
人身保護令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禁止被申請人以暴力威脅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二是嚴禁被申請人通過不正當手段幹擾申請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
3.未經法院許可,禁止被申請人進入申請人居住、工作的場所;
4.在人身保護令有效期內,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不得擅自處分同壹財產;
5.必要時,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請人搬出* * *居住的地方;
不及物動詞如有必要,法院可以要求被告接受心理治療。
七。其他相關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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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到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為了家庭和諧完整,寧願委屈自己,也主動為丈夫隱瞞暴力。其實這真的沒必要。
女人遇到不公,就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管傷害妳的人是不是妳老公。妳知道,妳的縱容會讓暴力升級。其實隱忍改變不了家庭的幸福,反而會給自己的身體和精神帶來很大的壓力,甚至孩子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中,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對此妳有什麽想說的?請在評論區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