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發生在犯罪已經實施之後,在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要求在犯罪過程中必須放棄犯罪,即在準備犯罪後或開始犯罪後放棄犯罪,才能構成犯罪中止。
2、因不同原因未能完成犯罪。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的失敗是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了行為人的本意,即想做而做不到。在犯罪中止中,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並完成的犯罪,即可以不做。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為結果不壹樣。
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實行,是指行為人沒有完成壹個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並不意味著不會發生損害。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必須完全放棄犯罪。犯罪後果的自動有效預防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有效預防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的法定犯罪後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未遂相對於犯罪既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減輕處罰。中止犯的處罰比未遂犯輕,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再進行犯罪行為,從而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犯罪侵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犯罪人自願放棄犯罪或者犯罪結果自動有效防止的,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