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娛樂圈的明星通常都會在聚光燈下大放異彩,但也有很多明星飛得太高,忘記了自己的真實意圖,所以摔得很慘。這些不良明星都觸犯了法律,逐漸淡出娛樂圈。有些人還是想東山再起,東山再起。HM等洋品牌抵制新疆棉,辱華,明星代言人宣布與這些品牌解約。眾多明星解約辱華品牌,範冰冰值得被原諒嗎?我認為她不值得被原諒,原因如下。首先,依法納稅是我國每個公民的職責和義務。既然明星的收入很高,那就更應該依法納稅,做壹個合格的公民。其次,範冰冰知法犯法。作為公眾人物,他不僅沒有以身作則,還公然觸犯了法律的底線。他被發現只是時間問題。最後,侮辱中國的品牌還可以結束合作,但範冰冰的舉動是堅決的,不可原諒的,這是在像耍猴壹樣耍大眾。
壹: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
我們普通人的收入遠不如明星,都是依法納稅,遵紀守法,更何況明星,必須依法納稅。
二:範冰冰的行為很可恥,我認為是罪有應得。
現在範冰冰也在準備復出,也參加了壹些活動,但是壹直沒有公開露面。我覺得她作為壹個爛明星,沒有資格再賺錢了。
三:壞明星要全面封殺。
明星代言人取消合作是侮辱中國品牌的大事,但範冰冰事件是原則問題,涉案金額高達8億,這是不可想象的。我們辛苦了壹輩子,也沒賺到八億。然而這只是範冰冰身上的稅。
眾多明星解約辱華品牌,範冰冰值得被原諒嗎?如果妳有什麽要補充的,請在評論區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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