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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防疫法規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結核病、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和梅毒。

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以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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