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漢語詞典》也收錄了“簽”字,註釋是“訂立條約或合同並簽字”,但不包括“簽”。從詞的結構上看,“簽約”是並列結構,是詞,而“簽約”是動補結構,是短語。除了“簽訂”的意思,還表示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固定的。有人認為這是壹組異形詞,兩者同義,但建議用“簽約”。
壹般來說,“簽”和“點”的意思是通過討論確立的。在“簽訂”、“設定”的諸多含義中,相關含義還有“同意”的意思,即通過協商使之明確。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於壹個合同或條約,用“sign”或“sign”似乎是恰當的,而且兩者都是“sign”即sign——簽字即生效,程序和效果是壹樣的。所以兩者的選擇似乎是壹個習慣和標準用法的問題。但從法律上來說,應該是簽,而不是不簽。法律術語是嚴格的,不能亂用替代品,會導致歧義。所以,是簽合同,不是不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