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其他轉讓方式,比如買賣或者贈與,房產繼承的成本更低,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繼承和轉讓只需要公證費,不需要其他稅費。具體費用包括:繼承權公證費按受益的壹定比例收取,最低200元;報名費80元;權證印花稅在5元以內;合同印花稅為繼承房屋評估價值的0.05%。因為繼承和轉移只能在父母去世後進行,所以很多人選擇其他方式處理財產轉移問題。
房地產繼承的過程:
1.確定繼承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遺囑確定有權繼承財產的繼承人;
2.辦理繼承公證:遺囑明確或者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3.繳納遺產稅(如有):部分地區可能需要繳納遺產稅,按照當地規定辦理;
4.辦理房地產過戶: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
5.產權證換發:過戶完成後,取得新的產權證,證明繼承人對該房產的所有權。
6.處理繼承糾紛(如有):如果繼承過程中出現糾紛,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綜上所述,我國財產繼承的成本相對較低,主要涉及繼承權的公證費、登記費、印花稅等,整體成本遠低於買賣或贈與轉讓。但由於繼承只能在父母去世後操作,所以很多人考慮其他的轉移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4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的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第657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