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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申請仲裁的程序和流程是什麽?

仲裁是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書面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給雙方約定的具有仲裁權的第三方進行仲裁的壹種解決爭議的法律手段。

1.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③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

2.當事人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其副本和有關證據材料。

3.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後,根據當事人選定(或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的仲裁員組成仲裁庭(每壹方當事人可選定壹名仲裁員)。

4.聽證和裁決。

5.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中國仲裁法和壹些相關法律,下列房地產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1.房屋買賣糾紛,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價格糾紛和優先購買權糾紛;

2、房屋權屬糾紛,包括權屬、價格、變更、產析、交換等糾紛;

3.房屋使用權糾紛,包括租賃、出租、扣押、返還、占有、交換、轉讓糾紛;

4.其他權利和相鄰關系,包括使用權、典當權的爭議以及與相鄰房屋的權利義務關系;

5、房屋裝修糾紛,包括房屋裝修工程和安全檢測鑒定、工程造價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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