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對不動產征收的。所謂不動產,是指有屋頂、有圍擋結構,能遮風擋雨,可供人們生產、學習、工作、拆卸、娛樂、居住或存放物資的場所。但是,房子裏獨立持有的建築,如圍欄、溫室、水塔、煙囪、室外遊泳池等。,不屬於房子。但是室內遊泳池屬於房地產。
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的壹種產品,所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建造的商品房不征收房產稅,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已經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當征收房產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由產權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崇友棗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
前款所列的財產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抵押權人、房地產托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