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不能分割房產,但買房的錢借給子女,可以分割投資金額。(1)如果出資的本意是借款,應按要求書寫借據,並由已婚夫婦簽字。離婚時,子女和夫妻應返還出資,然後進行分割。但沒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壹般認定是贈與。
(2)作為贈與的認定:子女婚後為夫妻雙方購房的,應當將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或者對已婚子女主要經濟活動的貢獻,壹般認定為沒有收據的贈與,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