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合同中債權轉讓的法律規定如下:不同主體之間轉讓債務時,必須經原債權人同意,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達成協議,否則債務轉讓不發生效力。債務轉移後,從屬權利不隨之轉移。第三人對債務設定的擔保和抵押,在債務轉移時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壹條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在合理期間內未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自己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與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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