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必要繳納印花稅嗎?在企業管理的法律實踐中,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有必要繳納印花稅嗎?在企業管理的法律實踐中,印花稅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各類憑證征收的壹種具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它分為從價稅和從量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單位稅額。

暫不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憑證(合同)征收印花稅,但對合同、書證等征收印花稅。書面記載的土地開發建設、房地產買賣和租賃活動,應當按照印花稅的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買賣房屋的,簽訂的購房合同按產權轉移文件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當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者協議上申請貼花後註銷納稅,再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按權利許可每張五元繳納印花稅,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監督收款人按貼花註銷房地產權屬證書上的稅款,再辦理認證手續。

  • 上一篇:法定贍養義務人是誰?
  • 下一篇:買賣工程標書該不該判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