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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解析:房屋預售又稱商品房預售、爛尾樓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約定,由購房人在未來某壹日期支付定金或預付款,並擁有現房的房地產交易行為。其本質是房屋期貨的買賣,只是房屋的壹個期貨合約。它和現房銷售已經成為中國商品房市場上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1.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按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商品房預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相關工程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根據商品房預售情況,開發建設投資已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商品房預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相關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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