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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屋的其他權利

法律分析:房地產的其他權利包括:

壹、租賃權

租賃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出租人可以從承租人處獲得租金的權利。

二、典當權

不動產典當是壹種特有的不動產權利流轉方式,是指不動產權利的典當人在壹定期限內以壹定的價格將其所有的不動產轉讓給他人的行為。

三、不動產權利的初始登記

不動產權利初始登記是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並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和建築物、附著物所有權的登記。

第四,房產贈與

不動產贈與是指壹方將自己的不動產無償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而未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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