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城市房屋權屬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屬登記。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的房屋所有權和抵押等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本辦法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在房屋占用範圍內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及其他不動產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本辦法所稱房屋權利申請人,是指已取得房屋並申請房屋登記,但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