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對分離問題保持沈默,各州從未授權聯邦政府鎮壓分離。因此,脫離聯邦始終是各州保留自己的權利。這也是林肯的前任詹姆斯·布坎南入主白宮允許前七個州和平脫離的部分原因。雖然他不相信這七個州有權脫離聯邦,但他也不相信聯邦政府有權強迫壹個試圖脫離聯邦的州。
令人驚訝的是,竟然有這麽多權威人士支持美國各州脫離聯邦的合法權利。把他們放在壹起,就相當於說有分裂的證據值得認真對待:托馬斯·傑斐遜、約翰·昆西·亞當斯、威廉·勞埃德·加裏森、威廉·約爾、偉大的法國美國事務觀察家亞歷克斯·德·托克維爾。
有了這些數字,在19世紀早期,新英格蘭各州多次威脅脫離聯邦,這種恐嚇的結果其實是必然的。盡管分離的合法性並沒有得到壹致支持,但在國家陷入戰爭之前的許多年裏,它總是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擴展數據
發生於1861年至1865年的美國內戰,表面上是為了廢除南方的奴隸制,實際上是林肯總統和共和黨政府為反對南方11個州宣布脫離聯邦獨立而發動的壹場“反獨立”戰爭。根據年前由今日世界出版社代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出版並由總領事館贈送給港澳有關人士的《美國歷史簡介》壹書,實行奴隸制的南方十壹個州發動叛亂,聲稱脫離聯邦,宣布“獨立”。
林肯總統發起的“內戰”不僅解放了南方的奴隸,徹底廢除了奴隸制,還維護了聯邦的統壹,將分裂獨立的南方十壹個州重新收歸聯邦。
國際在線-反分裂法和美國反分裂法都是正義之劍。
鳳凰城。美國內戰是非法的:每個州都有權從美國獨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