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妳房子的問題,首先,如何識別房子的“主體結構”、“不合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和使用”、“質量問題”等概念。壹般來說,墻面空鼓、開裂不是房屋的主要結構問題,屬於非結構質量缺陷,應屬於裝修範疇,賣方(開發商)應進行維修。保修期為2年。
根據監測站的意見,妳家的主要問題是現澆柱和填充墻之間的裂縫,很難鑒定。目前工程界尚無定論。如果塗層只是單純的凹陷和開裂,則認為是壹般質量缺陷,可靠性較大。柱與填充墻之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後期裂縫。如果妳家的裂縫是當時施工時采取的措施不當,應該認定為主要結構問題,屬於終身保修範圍。這個鑒定需要妳起訴開發商後,法院委托工程質量鑒定部門給出鑒定意見。
妳手頭有監督站的意見,這個意見是妳接手房子後兩年內出具的。這個證據說明問題發生在交房後的兩年內,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無論妳家房子的問題被鑒定為裝修質量問題還是主體結構問題,都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該履行保修義務。而且妳應該向開發商要求經濟補償,包括:1,房屋維修費用;2.妳失去的時間;3.房屋維修產生的其他費用,如房屋維修造成的房屋裝修損壞、房屋維修造成的房屋汙染等;4.房屋質量缺陷損失。如果妳在北京,第四條的評價有北京地方標準,有專業的評價機構。如果在其他省市,我就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