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房屋中介收費標準壹般如下(經濟特區可適當提高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以下標準的30%):
1.房屋咨詢費。包括口頭咨詢費和書面咨詢費,前者根據咨詢服務所需時間和咨詢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根據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結合簡單復雜程度計算收取。普通咨詢報告,每份報告300-1000元,標準壹般不超過標的金額的0.5%。
2.房屋價格評估費。根據不同情況,該費用按房地產總價累進收取。總價小於654.38+0萬元,5%,654.38+0萬元到654.38+0萬元,2.5%,654.38+0.5%等等。
3.房屋經紀費。這包括:
(1)房屋租賃費。無論租期長短,交易租金均按半個月至壹月的標準,雙方協商壹次性收取。
(2)房屋銷售代理費。交易總價的0.5-2.5%。
(3)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中介機構協商確定,最高收費標準可為成交價的3%。
法律依據: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
第四條口頭咨詢的費用由雙方根據咨詢服務所需時間和咨詢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協商確定。
第五條書面咨詢費,根據咨詢報告的技術難度、工作復雜程度結合標的大小確定。壹般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對技術難度大、內容復雜、耗費人員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壹般不超過咨詢標的金額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