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財產有三種方式:
1,以過戶方式辦理過戶,即按照交易程序以買賣方式辦理過戶。
2.通過禮物轉移。先對贈與進行公證,再進行房地產評估定價和房地產估價,最後辦理過戶。
3.轉移由繼承處理,但這種情況需要在父母壹方去世時發生,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1.房屋過戶壹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過戶登記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3.房屋產權證;
4.登記原因證明,如因出售而轉讓,為買賣合同;
5.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過戶的流程是:
1,確認產權。
2.簽買賣合同,交定金,但是定金不直接交給業主,而是交給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購房合同後,帶上身份證等個人信息,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4.先交首付,但要填寫銀行貸款申請表,由銀行審批。
5.銀行認可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條捐贈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城市房屋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導致所有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