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遺囑人必須寫好遺囑內容並簽名;
2.立遺囑人必須親自用鋼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者缺壹不可。
此外,遺囑的效力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以脅迫、欺詐手段訂立的遺囑以及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有效的口頭遺囑應當:
1.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立口頭遺囑。法律規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的口頭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緊急狀態解除,且立遺囑人未死亡,則口頭遺囑無效。
3.只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口頭遺囑才有效。
綜上所述,為了保證房屋遺囑有法律保護,立遺囑人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和程序立遺囑。在遺囑中明確指出財產的分配意圖,並保證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最好有見證人在場見證,以增強遺囑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