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三分利息不構成犯罪,不會坐牢。只有超出法律規定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高利貸者以正常利息向銀行、個人或金融機構借入壹定數額的資金,然後將借來的錢以高利貸的形式貸出,從而賺取其中的差價,這是壹種嚴重的違法行為。高息放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放貸為目的,將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高息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具有中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等借款人。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以放貸為目的,向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衍生問題:
網貸是高利貸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網絡借貸不屬於高利貸,高利貸的利息嚴重超過法律規定。網貸壹般不會,網貸會采取暴力還款的方式。網貸平臺有自己的風控體系,不會使用非法手段,這也是網貸和高利貸最本質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