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行為是什麽?

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行為是什麽?

法律分析:違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或者非法扣押他人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公民從事相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保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出示執法證件,查驗居民身份證: (壹)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身份需要查清的;(二)依法實施現場控制時,需要查明相關人員身份的;(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緊急情況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四)重大活動期間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需要查明相關人員身份的;(五)法律規定需要鑒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人民警察拒絕查驗居民身份證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措施予以處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

  • 上一篇:房屋租賃合同壹般有幾年的法律效力。
  • 下一篇:習俗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