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專業證書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1]?
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1]?
2018起,國家司法考試改為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2]?不僅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