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因素。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228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或者倒賣土地使用權價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231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壹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