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的交通規則如下:
(1)轉彎非機動車優先讓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2)前方路口堵車,不準進入路口;
(3)向左轉彎時,在路口中心右側轉彎;
(4)遇停車信號,依次停在路口停車線處。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
(5)向右轉。如果同方向的車在等待放行信號,可以在這個車道轉彎,可以通行;不能轉身的,依次等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穿越路口或者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過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時,要按照紅綠燈走;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段橫過道路,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行。
二、非機動車在沒有交通標線的路口應該如何通行?
1.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有交通標誌標線的,讓優先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減速或停車,讓右側道路迎面而來的車先行;反方向右轉的非機動車讓左轉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