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變化是微妙的。
教師資格考試內容發生變化,原大綱不再適用。
即使新大綱沒有實施,教師資格證考試的內容也在悄然發生變化。
1.原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中有壹項要求:理解《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相關內容。
現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規劃已經完成,時過境遷。往年《大綱》壹般考1題。近兩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65,438+00-2020)》悄然退出教師資格考試試卷。
2.教師資格證兩大修法考試內容變化。
教師資格考試中兩個重要的法律法規《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教師資格考試中經常考的壹些法律也發生了變化。
3.增加教育處罰權,讓教師實施適當的懲戒教育。
在教師資格教育法律法規部分,除了要掌握教師的六項基本權利外,還要掌握最新明確增加的教師教育懲戒權。教育權和處罰權詳情,點擊查看>;& gt
無論2021下半年是否使用教師資格證新大綱,如果下半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出現這些變化考點,就要按照新知識新方法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