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
3.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同級別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價格1.2倍以上(不含1.2倍);
非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壹般指建築面積較大或用作商業用途的房屋。通常,有兩種類型的房子:
1,別墅:別墅也是主要用來居住的房子,但更重要的特點是體現生活品質,享受生活。壹般位於郊區或景點,多為環境優美的花園洋房。包括獨立別墅、聯排別墅、獨棟別墅、疊加別墅、空中別墅五種類型;
2.花園洋房:花園洋房的價格是介於普通住宅和別墅之間的房子,也稱洋房。強調的是每個院子都有壹個花園。居住舒適度高。壹般除了花園和草坪,還會有車庫。另外樓層壹般不會太高,二三層的小樓比較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16條
(1)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未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