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約定,男方臨時反悔要負法律責任。
離婚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通過法院達成協議,民政局已登記離婚信息,故離婚協議有效。
二:斷絕夫妻關系不等於斷絕與子女的血緣關系。
給女方贍養費是男方的責任和義務,無論是道義上還是法律上,都應該按時支付。
第三:女方有權尋求法院的幫助,男方在這件事上不占優勢,所以女方勝訴的概率很大。
對於拖延支付贍養費,婦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和子女的權利。無論女方在生活中遇到什麽困難,都可以向派出所或者法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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