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意義不同
訴訟:訴訟是指爭議雙方通過在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對方來解決爭議的形式。它是壹種法律行為,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前者,原告是受害者,因為有未解決的糾紛,所以訴諸法律。後者涉及刑事犯罪,嫌疑人由政府當局起訴。
無訟:無訟是法律事務。法律事務,廣義的非訴訟法律事務是訴訟法律事務的對稱。從性質和處理方式來看,非訴訟法律事務有兩層含義:
第二,特點不同
訴訟:中國大陸的訴訟程序壹般采用兩審終審制(註意用詞的變化,兩審不等於二審),分為壹審和二審,但也有部分案件實行壹審終審制。
非訴:非訴必須是能夠產生民事法律後果的法律事實;必須是不通過訴訟處理的法律事實。
第三,使用情況不同
訴訟:當自己的權利或權利受到侵害時,使用訴訟。在中國人的觀念中,“訟”字是由“訴訟”和“訴訟”兩個字組成的。“訴”即敘述、講述、告知、控告,“訴”即辯是非。兩個詞合起來就是告訴法庭,當庭辯論,辯論是非曲直。
非訴:非訴適用於不具備訴訟要件的法律事務,即無爭議的法律事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審理符合本法第壹百五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的簡單民事案件,標的額低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的,應當執行壹審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