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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訟律師的業務範圍

法律分析:律師的非訴業務範圍主要包括八個方面:提供法律咨詢、擔任常年法律顧問、處理合同事務、接受委托調查某壹專門問題並提供解決方案、辦理談判協商、主持調解和參與和解、代為處理法律文書、代理行政相對人和參加行政活動、代理參加仲裁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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