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情況下夫妻不能離婚,有哪些不允許離婚的情況?

什麽情況下夫妻不能離婚,有哪些不允許離婚的情況?

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主要包括:

(壹)夫妻關系尚未破裂,法院不判決離婚的;

(二)離婚起訴書中起訴理由不充分,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且無證據證明夫妻關系破裂,法院不予判決離婚的;

(三)夫妻關系雖已破裂,但原告不堅持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婚的;

(四)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法院不判決離婚的;

(5)女方懷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的,法院不判離婚;

(6)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丈夫不得提出離婚,法院除非認為確有必要受理丈夫的離婚請求,否則不予宣判離婚;在大多數最初的訴訟中,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2條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 上一篇:非訴訟律師的業務範圍
  • 下一篇:父母子女與繼承財產的比例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