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新農合重大疾病報銷比例:
低收入困難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因病住院,經新農合、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按照20%的比例給予救助,壹次救助最高封頂線為10000元。城鄉低保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後,自付費用1萬元起,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30%的比例給予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4萬元;其他救助對象住院救助金額達到封頂線後,自付費用從1萬元起,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20%的比例給予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過2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