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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系統的基本原理是

法律分析: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允許壹部分地區、壹部分人先富起來,促進和幫助後富者,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是按勞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509條申請參與分配者,應提出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參與分配和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全部債權的事實和理由,並附執行依據。申請參與分配應當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財產執行終結前提出。

第五百壹十條參與分配執行時,在執行價款扣除執行費用並清償應優先受償的債權後,原則上普通債權按申請參與分配的債權總額的比例受償。債務人償還後,應當繼續清償剩余債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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