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女人要賠償是不合理的。索要分手費有違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同壹財產,或者是法律上的贈與關系、債權債務關系等,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違法的。
尤其是和配偶同居,破壞他人家庭,然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受到法律保護。這種費用於法無據,強行要求也不能定罪,不受法律保護,法院也不會受理。屬於個人經濟糾紛,只能民事調解。
法律上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所以同居壹方向另壹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保護。
1.在因愛分手的情況下,雙方的同居關系屬於自願行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以青年賠償為由要求賠償是不合理的。女方懷孕並在同居關系中終止妊娠的,男方應給予適當幫助,並對所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給予補償。如果孩子是非婚生的,適用婚生子女法,男女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所以孩子是可以生的。
二、情侶分手後應該怎麽給分手費?
1.雙方解除戀愛、同居、訂婚、婚姻關系時,壹方應立即向另壹方支付分手費。
2.以承諾的方式支付對方分手費。承諾包括借據承諾、借據承諾、抵押承諾等。
3.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訂婚、結婚關系時,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明確約定分手費的數額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4.男女解除戀愛、同居、訂婚、結婚關系時,要求將私人債權、股權、經營權轉讓給對方作為分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