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憲法》關於民族關系的條款包括

《憲法》關於民族關系的條款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民族關系的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壹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和諧是中國民族關系的目標。中國各民族壹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具有憲法意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原則,弘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精神,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使命。為了彰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權威,鼓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 上一篇:下列關於行政行為特征的說法不正確的是()。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
  • 下一篇:想提前還款違約?我必須支付銀行罰款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