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於歷史原因,上述範圍以外的祖墳大多沒有相關土地的所有權,但墳主的相關權利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在拆遷範圍內,相關單位往往會和墳主協商,支付壹定費用(壹般5000元左右)來遷墳。如果拆遷部門移動墳墓,未經協商就進行破壞,屬於侵權行為,墳主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道歉和賠償;墳主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墳的,拆遷單位在履行告知等義務後,有權按無主墳處理。
3.非拆遷單位無正當理由破壞墳墓,也是侵權行為。墳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道歉賠償,恢復原貌;嚴重破壞墳墓的,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侮辱屍體罪,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或者故意毀滅屍體、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壹)故意損毀、汙損他人墳墓或者損毀、丟棄他人骨灰的;(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或者因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