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添加劑超範圍使用情況,將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評價和處罰,企業將根據超範圍使用情況進行罰款、整改和取消資質。詳情如下:
1,食品添加劑超標屬於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國家標準的產品。應當認定為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所指的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工業產品和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所指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2.超限量或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屬於“含有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超標的食品屬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壹)項和第四十六條。工商部門對經銷商經營的食品中添加劑超標的行為,適用《食品安全法》進行查處。
刑法中關於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法律規定:
第壹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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