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險規避,是有意識的規避某壹特定風險的決策;
2.風險抑制是指采取各種措施降低風險實現的概率和經濟損失的程度。這壹行動可以在損失之前、期間或之後進行;
3、風險自留,是指對自身風險暴露和自身財產損失的彌補;
4.風險分散是指通過投資組合多樣化來分散投資風險。其原則是整體風險最小化,收益最大化;
5.風險轉移是指風險承擔者通過多種經濟和技術手段將風險轉移給他人。
風險總是存在的。作為管理者,他會采取各種措施降低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或者將可能發生的損失控制在壹定範圍內,以避免風險事件發生時損失無法承受。
風險控制是指風險管理者采取各種措施和方法消除或降低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或減少風險事件造成的損失。
風險控制的四種基本方法是:風險規避、損失控制、風險轉移和風險自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和人員的投入保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類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範機制,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和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本領域的特點,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安全生產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