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專業婚姻家庭律師提醒您,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壹樣的,不會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消滅。養父母離婚後,子女無論是養父母撫養還是養父母撫養,仍是養父母雙方的子女。養父母雙方都應承擔撫養養子女的義務,成年養子女也有撫養養父母的義務。在父母未離婚的情況下,由父母雙方行使權利、履行撫養義務,直接撫養、照顧子女並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父母離婚時,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仍直接履行撫養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通過提供撫養費、行使探視權等方式部分履行照顧子女的義務。
因此,無論離婚與否,父母任何壹方都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不能以撫養權利為由放棄撫養權來規避上述義務。因此,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成年子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