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合法的離婚方式:
協議離婚的,雙方協商後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訴訟中,壹方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法律: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以上內容來自:婚姻法——夫妻不能在壹起多久可以自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