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壹方死亡,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麽壹半歸配偶,另壹半作為已故配偶的遺產由全體繼承人繼承;
2.房產屬於死者壹方個人財產的,房屋全部由繼承人繼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3.如果婚前財產是女方個人財產,男方去世後房屋歸女方所有;
4.夫妻雙方無遺囑死亡的,房產首先由子女和父母繼承,無子女的父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財產繼承的法律順序:
1,第壹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遺囑繼承: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4.無繼承人時:遺產歸國家。
綜上,離婚後,子女歸女方,男方死亡後,財產由繼承人繼承。具體繼承順序是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8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子孫;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的子女。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