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人民檢察院的設置、組織和職能,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人民檢察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人民檢察院根據憲法、法律和NPC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設立。
第四條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五條人民檢察院在適用法律上平等行使檢察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
第六條人民檢察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