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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可以保留夫妻財產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是解除夫妻關系的訴訟。如果還有財產給付的內容,可以適用財產保全措施。夫妻財產可以由法院財產保全。因壹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決可能難以執行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保全財產、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壹條訴前財產保全的利害關系人因緊急情況不能立即申請保全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財產保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如果沒有提供擔保,將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被責令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未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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