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我們國家其實有很多窮的地方,因為他們的法律不夠普及。許多地區的夫婦會私下簽署離婚協議,並在離婚時分居。但實際上,這種私下的婚姻協議是沒有效力的。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夫妻雙方要離婚,必須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 * *共同簽署本離婚協議書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壹般有效但對我國法律無效。因為夫妻雙方只有在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領取離婚證後,這份離婚協議才能產生法律效力。而且很多夫妻離婚簽離婚協議的時候糾紛太多。
子女撫養權、子女撫養費、家庭財產等家庭財產。很多夫妻在離婚過程中會因為財產產生矛盾和糾紛。所以結婚的話,結婚前要分清楚自己,哪些是婚前財產,哪些是婚後財產。並且在相關民政局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時,要帶上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當時的結婚證、* * *簽署的離婚協議。